南华一新生儿意外夭折医院索赔50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维护权益的意识也逐步增强,医患纠纷呈上升趋势。医患纠纷专业性较强,患者家属与院方在事实认定和责任归属及具体赔偿金额等方面往往存在很大争议,导致纠纷难以化解。

5月5日,家住南华县翁家屯的翁×,因怀孕八个月多,下腹阵痛到南华县×医院就诊,因情况特殊急诊转入楚雄州×医院。入院后院方告知家属“早产”及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并对翁×做待产处理。5月6日进行剖宫产术,分娩一女婴。院方考虑婴儿患有进行性呼吸障碍及继续肺出血倾向,病情危重转入上级×医院。经治疗抢救无效,于5月8日11时死亡。

情况发生后,家属认为是院方拖延了治疗时间,放松了警惕且未作出合理判断,才导致婴儿死亡,为此与楚雄州×医院发生纠纷。5月12日,医患双方申请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院在该事故中占70%-80%的责任,并提出50万元的赔偿要求。而院方坚持在没有尸检和鉴定的情况下,只能够补偿3万元,双方陷入僵持状态。5月18日,双方再次来到大调委,市卫生局的相关领导到场参与调解。调解员一方面平复家属情绪,另一方面也让他们充分了解调解员公平公正客观的立场和帮助解决问题的诚意,缓和双方对立的情绪,适时做思想工作,为家属分析利弊。并告知不做医疗鉴定,责任不清,过错不明,医院会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而坚持3万元的补偿,只有数额合理合法,院方才能接受。经过调解员不懈努力,反反复复的单独做双方工作,翁×的丈夫周×主动将赔偿要求降到10万元。

调解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更增强了调解员的信心,趁热打铁,推心置腹地交谈协商:虽然对翁×及其家人的身心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赔偿数额没有任何依据,只能够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周×及家属经过认真考虑,院方代表积极向院领导汇报,双方最终和气地达成协议。楚雄州×医院同意减免翁×住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一次性赔偿翁×及周×因新生儿死亡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6万元。

(注:封面图片来自网络)

(楚雄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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